地环学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五次学习会

发布者: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24-05-15浏览次数:10

2024年5月14日上午,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五次学习会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中学习在知行校区开物楼A912会议室召开。读书班全体成员及学院全体行政人员参加学习,本次学习由学院党委书记于国建主持。

会上,于国建领学了《习近平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重要指示》《李希: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等学院编印的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资料,学习传达了学校《关于印发〈中共西北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阶段,于国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第十一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作了详细的辅导报告,结合工作和生活实际,逐条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工作纪律和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

在研讨交流阶段,与会班子成员踊跃发言,结合工作实际分析了工作和生活中容易出现的失误和错误,研讨了杜绝的途径和做法。于国建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广大党员必须遵守的一项行为规则,与党的事业相伴相随,并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而发展、变化、完善和规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是《条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要重点学习把握、逐条对照检查的内容。单列的第六章至第十一章“六大纪律”,总共占了《条例》158条中的106条,具体、详细、全面地涵盖了所有违反“六大纪律”的情形。这106条,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约束,也是对党员干部的帮助和保护,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坚强后盾。

会议对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的学习情况进行了总结。会议要求,读书班集中学习虽然结束了,但党纪学习教育要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与会成员要继续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研讨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把党纪学习教育和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做到思想上学条例、守党纪,行动上敢担当、善作为,将学习成果运用到学院发展和个人成长的方方面面,以党纪学习教育的实际成效促进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此前,按照学习计划,学院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分别于4月30日和5月7日开展了第三、第四次集中学习,至此,学院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完成了既定的集中学习计划,逐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相关的材料,接下来将持续开展相关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