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

发布者: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发布时间:2020-05-27浏览次数:1787

1.适用范围:辅导员专项计划、支教团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以及患有疾病并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需要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限最长为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应在次年新生报到注册期间办理相关手续。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取消入学资格。

2.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平台,点击个人申请—添加—申请类别选择保留入学资格—提交申请—打印审批表(一式五份)。

3.部门审批流程:研究生秘书签字—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学院党委书记签字、盖章—提交审批表。学生留存 1 份,所在学院、研究生院、财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各留存备案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