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31浏览次数:251

 

各位同学:

2016年清明节假期将至,按照学院规定,现将放假期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424日放假,共三天,45日(星期二)正常上班。

2、各班不得以集体的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或搞其他集体活动,否则,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组织者承担责任。

3、因假期时间短,近几年因学生回家扫墓发生过几起意外事故,所以同学们尽量不要回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因特殊原因确要回家的学生,一定要搭乘正规运营车辆回家,遇到突发事件要冷静,并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同时通知家长、班主任和辅导员老师。

4、同学们在临时外出离开宿舍之前,请仔细检查宿舍门窗,断水断电,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宿舍,尽可能随身携带或托人保管。

5、放假期间不酗酒,不斗殴,不晚归,不参加任何非正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活动,不准到黄河边等有水的危险区域嬉戏逗留,避免发生各种意外事故。

6、假期结束必须按时上课,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者,必须告知班主任并向学院团委(0931-7971433)请假。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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