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31浏览次数:192

各学院: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3年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面向普通本科专业开设的全校性公共必修课或对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起核心作用的专业必修课或量大面广的专业课,连续开设了3年以上,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教学成果,且特色比较突出,深受广大学生欢迎。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职称,且承担本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时间(新开办专业的课程负责人可适当放宽职称与时间要求)。申报课程应具有一支能满足教学需要、责任心强且教学水平较高的主讲教师梯队(原则上不少于3人)。
3、申报课程应具有良好的课程建设前期基础,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资料及教学课件,有教学必需的实验、实习条件。
4、申报课程需建设课程网站。课程网站至少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及至少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要充分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且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
5、申报范围
(1)2013年以前校级精品课程中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
(2)本年度拟定的校级精品课程中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
二、申报、推荐程序
1、2013年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13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
2、本年度拟定的校级精品课程中符合条件的课程,暂不用另填它表。
3、校内评审采用网上评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13年拟定的校级精品课程中符合条件的课程,不需校内二次答辩。学校评审后向省教育厅推荐。教育厅评审以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结果公示的方式进行。
三、申报时间和要求
1、2013年4月15日前,各学院上报《西北师范大学2013年度省级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2013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质量管理科(教学9号楼1305室),同时发电子版至jiaoxk@nwnu.edu.cn;联系电话:7971611。
2、2013年4月19日前更新课程网站。
3、2013年4月25日前组织评审、公示并上报教育厅。